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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全市范围高质量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331”专项行动)工作,我司也开展了相关积极应对工作,对企业或经营场所严禁使用天燃气液化气钢瓶等包括公司员工宿舍均不得使用。
根据上述精神要求,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各承租户及公司住宿的员工,必须遵守如下相关规定: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立即停止使用液化灶具,并将液化气钢瓶等交至公司安全管理员处,联系人电话13606212723。
二、经营餐饮的商户、住宿员工等,只能使用电器灶具,如电磁炉、电炒锅、电饭锅等。
三、平时多学习安全知识,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不得擅自私用燃气灶具,不擅自私拉乱接电源等。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无条件接受公司或上级主营部门的处罚。
并主动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或承租户签名:
苏州保圣服饰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